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我们与所在供热站(君利供热站)了解实际问题,并查询了测温名单,您未申请测温,家中温度达标。按照《天津市供热室内温度测量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测温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① 用热户与供热单位约定测温时间。
② 测温开始前,双方应在测温记录单上填写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③ 供热单位按本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测温。
④ 测温结束后,将测温结果填写在测温记录单上,由双方签字确认。
⑤ 如一方要求继续测温的,应在测温记录单上填写下一次测温时间。
测温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建委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