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11-05

标题:关于六十年代初期下放工人的待遇问题

我的父亲姓名赵立贵,今年83岁。自从五十年代,就在和平区五金厂工作,六十年代初期响应国家号召,下放到山东省老家务农。由于距离远,交通不方便,至今未办理生活补贴。现在老人身体不是很健康,生活已经很不灵便,请问还能办理生活补贴吗?

请告知:

1、现在还能办理生活补贴吗?

2、如果能够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

3、如果能够领取,每月具体多少钱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1-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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