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义务教育阶段医疗保障问题
市长您好!
感谢百忙之中能看到我的留言。我是东丽区一名刚上一年级学生的家长,10.31已给孩子交了明年的医保费用,做为普通的居民对于国家减轻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医看病治疗费用,给予相应的保障,还是打心里非常高兴的。可孩子前些日子因为感冒发烧引起的肺炎,在医院经历了吃药,打针,输液一系列,花费了两千多元,才想起能不能报销的问题,打电话给相关部门一问才知道住院才能给报销,心凉了一大截,国家医疗系统不一直强调:“能吃药的不打针,能打针的不输液”的吗?难道只是一句空话吗?难道住院输液和门诊输液有不同吗?我们交的医保又真正的给予我们孩子什么保障了呢,医院不能联网结算报销,全额垫付又无处可报销。我们给孩子交的医保费又有什么用呢?!请您正面予以解答,不想听到一些浮夸之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