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2月份在天鹅湖一号买了一套房,30%首付,销售说买完房就能办贷款,但一直拖到现在也没给办下来,现在武清区又出了新政策,10月1号办贷款要交40%,又要多缴10来万,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想问问政府这个政策合理吗?首付是不是应该从购房时的政策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请您依据现行政策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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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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