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海学府公馆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交购房定金,请政府主持公道,退换血汗钱!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天津市老百姓,每天辛苦上班,为了孩子和家人。为了给孩子上学,我们于10月15日左右在天津河西区八大里中海学府公馆看了一套公寓房,当时销售及销售经理承诺该公寓百分百可以上台湾路小学,并可以二次落户,在销售的保证及再三催促下,我们交了1万元定金。交完定金后,我们咨询了河西区教育局,河西区政府及城建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答复我们说公寓房上台湾路小学及落户、二次落户的事情不能肯定,公寓房原则上为统筹入学。因此中海学府公馆属于虚假宣传,欺骗销售,他们承诺的百分百上台湾路小学及二次落户,都是欺骗消费者的,不能实现,是用不能实现的承诺骗我们交了定金。我们要求返还所交1万元定金,多次沟通,均遭到拒绝,并且态度恶劣,扬言让我们自己去找自己去告。我们只是天津市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家庭,斗不过大开发商,走投无路了,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就被他们这样欺骗走了,请市长先生为我们主持公道,还老百姓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