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10-25

标题:关于新房两证一书

我是武清区嘉平8090(景汇名园)小区业主。

今年交房时,在没有准许交付使用证、房屋质量保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把房交付给业主了!并自我们买房之日起,一直没有与我们业主出示《临时管理规约》,也没有进行《前期物业合同》的双确认!交房时还强行绑定业主缴纳两年的物业费!

而且现在据说两证一书已办理下来,找开发商领取时,开发商非让我们补签确认书!确认书内容大致为:业主已经知悉并认可《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前期合同》内容。不补签拒绝交付两证一书!而且态度十分恶劣!

请问开发商凭什么让业主对没有见过的资料进行确认?!他们如此操作,流程也不符合相关规定,贵部门是否能发挥你们的监管职能,秉公执法,对这种强行捆绑行为进行处理,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1-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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