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新房两证一书
我是武清区嘉平8090(景汇名园)小区业主。
今年交房时,在没有准许交付使用证、房屋质量保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把房交付给业主了!并自我们买房之日起,一直没有与我们业主出示《临时管理规约》,也没有进行《前期物业合同》的双确认!交房时还强行绑定业主缴纳两年的物业费!
而且现在据说两证一书已办理下来,找开发商领取时,开发商非让我们补签确认书!确认书内容大致为:业主已经知悉并认可《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前期合同》内容。不补签拒绝交付两证一书!而且态度十分恶劣!
请问开发商凭什么让业主对没有见过的资料进行确认?!他们如此操作,流程也不符合相关规定,贵部门是否能发挥你们的监管职能,秉公执法,对这种强行捆绑行为进行处理,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