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霍* 提问时间:2016-10-21

标题:劳动者追讨社保真的这样难吗?

您好:

我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已将我辞退,我于2016年3月告到西青区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说没有合同不给立案,让我走仲裁,等我拿到仲裁裁决书,他们又说只有裁决书也不能立案,后来我在这里投诉过,有一位女士帮助我协调了一次,我非常感谢,就于2016年8月再次到西青区劳动监察联合执法办公室立案,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结果到现在整改通知都下了,办事人员却说如果单位不给补缴他们也没办法,他们没有权限。看来我要回保险真的没有希望了?怎么看似合理的要求竟如此难以实现?是法律给违法者留了漏洞还是执法者不作为?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0-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到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进行投诉。用人单位未按《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处理决定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劳动者可向联合执法办公室反映此情况。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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