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6-10-20

标题:买房交钱排卡

住建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类是误导、欺诈、炒作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捏造或者散布谣言等;另一类是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暗中加价收费、捆绑搭售、“一房多卖”等。

现武清区仍然存在买房需先交钱排卡,摇号的现象,请问这种现象是否属于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暗中加价收费,如违反了相关规定,请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调查处理,恳请相关部门对此重视,从根本上满足广大居民住房的需求。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1-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可采取排卡摇号的方式对外出售房产。收取电商费的机构需要在我市取得备案登记证明,并且要给予购房人实际的优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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