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了两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今年说不给我家孩子上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百忙中查看我的留言,我家孩子出生于天津,户口暂时在山东老家,2015年3月份我在西青区张家窝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给孩子上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时也是费了一番周折,贵处帮忙协调的,为此非常感谢。
现在正值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我去给我家孩子续保,劳服部门人员说,孩子必须有居住证,不然不给上保险。
现在我正在办理着2016年度下半年的积分落户,分值测评190分以上,2016年12月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就会出公示结果,也就是说我在2017年1月份就可以将山东的户口迁至我在张家窝镇社会山小区的自有住房里。
我的孩子上了两年的保险啦,劳服却不给续保,之前张窝劳服也没有提前通知家长,在天津市的政策文件中我也没有查到今年给孩子上保险必须有居住证的要求。
如果现在保险费交不上,那我的孩子明年一年就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而且我的孩子是作为我落户的随迁子女,他的户口也会在2017年1月迁移过来,但那时候错过了缴费期却不可能再参加2017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啦,他成为了天津市正式居民,却无法享受当地当年的医疗保障,这样的结果谁来为我们承担呢?
具体过程就是这样,我的诉求是:张窝劳服现在给我的孩子续保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过了2016年12月31日我们就错过参保啦;
张窝劳服如果非要地方自治,对外地婴幼儿刁难排斥,我希望看到政策性的文件,至少张窝劳服这样要求我们得有法可依师出有名吧。有政策性文件要求我们孩子必须有居住证的话,那我们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要求先给孩子做流动人口登记,登记半年后在给孩子申领居住证,但居住证申领下来肯定是2017年4月份或者5月份啦,早已错过了保险缴费期,那时候张窝劳服不给我孩子上保险,这责任算谁的呢???
在天津工作、买房、申请落户,我一直遵纪守法,勤勤恳恳的工作,不只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孩子,孩子的权益被剥夺,是我为人父母所不能忍受的。
望贵处详细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帮助我们协调解决此事,不胜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