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10-18

标题:关于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问题

我是一名空港经济区企业的工伤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8月份我曾去空港经济区行政服务大厅负责工伤待遇的窗口,咨询工伤职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程序和需要的材料等问题,窗口工作人员答复,本人带身份证,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工伤等级证,于每月指定的受理时间去窗口提交就行。但是当我9月份准备好这些东西后,再去窗口,窗口又不承认了,说不对个人办理,只对单位办理,并且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与之前又有变化。窗口工作人员并不耐心解答,只是说让你单位来,现在不对个人办理了,政策程序有变化是不是要和咨询人员有点耐心解释清楚?新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是不是要在大厅里公示出来?在新书记新市长的领导下,政府窗口部门就是这个新的工作态度和效率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0-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保税区呼叫中心已与网民联系,协调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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