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6-10-18

标题:供热滞纳金

相关领导您好:

本人于2013年由于工作原因,调离天津。忘记缴纳取暖费。房屋一直空置。导致前些天在缴纳取暖费时被告知缴纳滞纳金及前两年取暖费共计5400余元,其中取暖费每年1000余元,滞纳金3000余元。由于本人并不是恶意不缴纳取暖费,随后向12319进行反应希望进行协商。而城安热电随后在2016年10月15日用2803135这个号码给我打来电话告知我说在2016年10月17日见面约谈协商。但在17日我并没有接到城安热电公司打来的电话,表示不解。当再度拨回次电话后,得到的结果却是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说是没人打过电话。对于城安热电公司的出尔反尔感到很气愤和不解。内部管理混乱。再度打通12319要求帮忙问清,依然无果。希望有关领导给予关注并协助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10-19 是否超时: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您可以通过拨打88908890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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