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10-18

标题:居民头顶建基站

位于北辰西道上的双清新家园荣溪园内,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与联通公司私下勾结在7号楼楼顶建成信号基站并使用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及身体健康。其辐射危害之大,但为了各自的私利于全体业主生命健康于不顾。作为普通群众只能无奈吗,向环保部门投诉被推到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到底还有没有为民办实事的职能部门。试问,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随意伤害百姓的。难道只能做小白鼠,去证明符合国家标准的辐射对我们造成的危害,然后自掏腰包看病或是等死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10-3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10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北辰区北辰道双青新家园荣溪园7号楼楼顶信号塔辐射污染的问题已收悉。该楼顶信号塔基站已拆除。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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