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6-10-13

标题:怀孕月份在断缴生育保险

各位领导好,我的情况如下:我媳妇前几个月曾经更换了一次工作导致在今年7月份断缴了5险一金。但凑巧的是,7月份正是我们刚刚有孩子的月份,故当我们去社区医院建立档案时医院人员告诉我们,我们不能按城镇生育保险,只能按城乡生育保险。但是我媳妇从没有缴纳过城乡保险。我们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处理或者如何补缴保险等。另外想请问我媳妇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等其他职工福利吗?有关生育保险,是指我们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在到有关部门报销还是出院结帐时自动报销。期盼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0-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