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10-13

标题:关于个人社保缴费全额垫付申报的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癌症患者,在10月份于原单位辞职,原单位在河东区,单位人事在河东区做了社保减员,然后我立即在河东社保开了单子去银行交了10月到12月的保费,河东社保窗口说医保卡要到月底才能激活,激活之前发生的费用需要自己垫付然后再走人工报销,然后我就去肿瘤医院就诊,全额垫付了门诊治疗的费用,当我询问河东社保报销需要手续时被告知,个人缴费的只能委托档案所在地部门代为提交报销,我的档案从16年7月就以个人存档方式放在了河西区的“中天人力”,我咨询中天人力,中天人力的办事员告诉我他们对应河西社保,在河东社保交的管不了,可以我咨询河东社保和我户籍居委会都说得找中天人力,所以现在我不知如何是好,难道在河东缴费只能在河东社保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0-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河东社保分中心已与网民联系告知解决途径。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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