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何** 提问时间:2016-10-12

标题:大光明警察公寓改造工程剐蹭业主车辆

老旧社区改造是民心工程,可是剐蹭业主车辆后无人负责也是不得民心。业主的车辆在施工期间被划伤,车辆停放及进出小区不便,停车位本来就缺少,施工单位再搬运施工材料时更应加倍小心,不料我的车子不幸被划伤,一条很长的深蓝色印记(像是工程挡板所致),事后一个星期内多次和凯森的联系人沟通都没有结果,至今已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接待人员态度还算客气,还给我出主意让我报警,请问这事儿是应该警察管吗?要是施工工序安排合理,现场管理得当,还用得着浪费国家警力资源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0-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经核实,居委会曾就因施工造成车辆剐蹭问题与涉及业主逐一确认及处理。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建议您与居委会沟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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