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天津市《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实施方案》要求,到2017年10月底前,武清区除建成区外35蒸吨以上集中供热用煤外,全区城区和农村地区的生活用煤、农业生产用煤等实现燃料煤炭清零,全部由清洁能源替代,覆盖率及替代率达100%。
替代方式:尽可能实施“煤改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