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电力公司未经户主同意 更换电表 造成供电异常推卸责任
2016年7月,电力公司在家中无人,未与户主做任何沟通和告知的情况下,对文静里54门402号电表做私自偷换,换表期间,原电表数据未与户主核对,存在示数不实乱计费嫌疑。
换表后,户内部分照明设备无法切断,严重影响户主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与经济损失。
户主多次拨打电力公司投诉电话,客观详实的反映了情况,电力公司客服承认换表操作未与户主做任何告知与沟通,但该公司内部多次互相推卸责任,模糊责任主体,不予正面反馈,存在不作为现象。
户主要求,对私自偷换行为作出合理解释,赔偿相应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