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半夜坐火车出差归来,第二天白天不上班,却被算为旷工,这样违规吗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近期在单位遇到如下两件事情,不是很明白,请给予解答
第一件事情。9月26日,本人被单位要求去张家口怀安县去做技术调试,9月28日0:30的火车从那边归来,早晨将近8:00到达天津站,按照公司以往去同一个地方的惯例,我9月28日白天就回家休息了,(之前坐同一趟火车至少5次,都是这样白天调休),9月30日的下午,我去报销完差旅费的时候,单位领导告诉我9月28日算我旷工。请问单位领导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
第二件事情。单位领导强制要求员工在私人手机上安装“红圈通”定位软件。这个软件占用内存大,耗电量大,还监控个人的位置,且安装软件单位不给配备专用手机,这样算不算违法。
请领导们帮忙解释一下这两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