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6-09-29

标题:违章贴条

你好,我是武清的市民,我9月26日去武清区枫丹天城购买车位,由于该小区正在建设中,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只能把车停在售楼处外面的便道路牙子上面,但是那天被交警部门贴条了,违反了《交通管理法》第56条规定,我想问一下武清的公安交管部门,公安局门前那条道路两侧,每天都停那么多车,还有违停拖走的标志,为什么就没有交警去给贴条呢?希望交管部门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那里也有人行道,车也停在了人行道上,每天都很多车停,难道那条道就不适用《道路交通管理法》第56条规定吗?如果要是也贴我想就不会有那么多车每天在那停了吧。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0-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违法停车是要受到处罚的,违法地点在公安局门前一样会被处罚。希望我们广大驾驶员遵守法规,文明行车、停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公安武清分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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