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违章贴条
你好,我是武清的市民,我9月26日去武清区枫丹天城购买车位,由于该小区正在建设中,没有足够的停车位,只能把车停在售楼处外面的便道路牙子上面,但是那天被交警部门贴条了,违反了《交通管理法》第56条规定,我想问一下武清的公安交管部门,公安局门前那条道路两侧,每天都停那么多车,还有违停拖走的标志,为什么就没有交警去给贴条呢?希望交管部门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那里也有人行道,车也停在了人行道上,每天都很多车停,难道那条道就不适用《道路交通管理法》第56条规定吗?如果要是也贴我想就不会有那么多车每天在那停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