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蒋** 提问时间:2016-09-28

标题:关于医保报销求助

因个人原因,6、7月份失业,社保断交,8月份上岗,9月份公司给缴的8、9月保险。8月份生病门诊先行垫付治疗费用4000元左右,现需要报销这部分费用,我所在公司给了一份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1),因滨海社保网站http//si.teda.gov.cn无法登录,无法下载所需的各种表格,且由于住在市内,距离新区较远,工作时间有冲突,无法去滨海社保现场咨询,现请求帮助,如贵部有:津社保医支字105号、105-1号、106号、104号,还望将电子板发给我,谢谢。。。个人邮箱:435813730@qq.com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10-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我局责成工作人员尽快给予回复,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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