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毕业后就职于天津大港油田集团第一渤海钻探公司,2010年01月01日合同到期离职,离职之后离开天津没有继续交社保金,时隔多年,社保卡遗失。现在在广州就职,想转移社保至广州或老家(江西赣州)继续交社保,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跨统筹转移保险的相关政策,并为其提供了大港区社险分中心的电话022-25994704,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跨统筹转移保险的相关政策,并为其提供了大港区社险分中心的电话022-25994704,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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