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蒋** 提问时间:2016-09-26

标题:买房交4万-8万的电商费,贷款还指点银行,这合法吗?

您好!

我现在在部队上班,家人准备给我在老家先买套房子,看的房子是武清亿利华彩城,最先交了1万元的订金,9月24日开盘去选房子,销售人员告诉我们如果公积金贷款要交8万元的电商费,如果选择商业贷款也要交4万元的电商费,而且贷款银行是他们制定的,这4万和8万的电商费是不包含在总房款,这部分的钱必须交才有买房的资格,请问这符合政刺吗?

我网上查询了下,有的人说这部分钱不是和房款一起交的,一般都由另一个部门给收的,而且是没有发票和协议的,这钱是不会在购买合同体现的,是开发商变相涨价的,是政府的一个漏洞,是开发商走的一个擦边球。请问这符合规定吗?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10-26 是否超时:是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就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已开展调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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