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9-25

标题:垃圾场焚烧垃圾影响居民生活

我是宁河区芦台镇佳园小区的一名住户,在我家附近有一个存在多年的大垃圾场,经常焚烧垃圾,产生大量刺鼻的气体,经反应后并未彻底处理,只是在外围加上遮挡物,现场情况图片在附件里,具体位置在芦汉线,滨玉路,大陈家具场对过,希望这次贵局给予彻底的解决,彻底清除那个垃圾场,谢谢。附件无法上传,如果需要我有录的视频和图片。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9-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秸秆、落叶……)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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