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民零距离的领导你们好, 我咨询的问题是,2015年9月30日10时56分,我在(崔杨公路与武宁路交口,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我在交通信息网上查询的处罚为罚款100元,扣2分。 而实际武清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处罚决定是罚款200元,扣2分。 请问武清交通队的处罚合理吗?正确吗? 感谢你们。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政民零距离的领导你们好,
我咨询的问题是,2015年9月30日10时56分,我在(崔杨公路与武宁路交口,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我在交通信息网上查询的处罚为罚款100元,扣2分。
而实际武清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处罚决定是罚款200元,扣2分。
请问武清交通队的处罚合理吗?正确吗?
感谢你们。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您的车辆为北京号牌,查询的网络也是北京的网络。您在天津处理交通违法,应以天津的标准为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公安武清分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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