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9-23

标题:日远里小区内开烧烤店相关部门视若无睹

我家住在河北区日远里,多次反映我小区一号楼一家回头饭馆在居民区烧烤问题,该回头店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而且还私搭乱盖封堵消防通道,给我们小区的居民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危险,相关部门每次都回复来治理,可是我就想问问你们治理的效果在哪里,这家饭馆每天依然在晚间烧烤,浓烟滚滚,依然堵塞着消防通道当自家后院使用,相关部门这种不作为应付差事的行为让我们百姓寒心,难道治理这家饭馆会影响到某些人的既得利益?请你们做点实事,居民楼不是商业用房,更不能干烧烤店!别再说已经治理加强巡查的空话了,老百姓不是傻子,管理员别删除我的帖子,让大家看看!!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9-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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