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所有购房手续均办结,拿钥匙时却被告知违约,要求退房或补交违约金,否则不给钥匙~
你好,我姐姐在今年上半年在蓟县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位于蓟县迎宾大街北侧、黄花山路西侧,楼盘名叫沁园。我姐买的是19号楼3门201.开发商是天津和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们与开发商于2016年6月23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并按合同约定于6月17日一次性交齐购房首付款159718元。按合同约定,我们委托开发商统一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并按开发商规定提前交纳了相关费用。 9月2日,我们收到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放贷通知,通知我们于10月2日起偿还房贷。 然后我们与开发商联系,问否可以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说或以。但我们到了以后,开发商突然告知我们违约了,要求我们补交28000多元的违约金,并签订一份“违约承诺书”。理由是银行放贷放晚了,晚了45天,所以,我们就得交违约金。否则不给我们钥匙。开发商还说我们可以把这套房退了,再重新买,还可以买这套房。 所以,至今我们仍然没有拿到钥匙。 整个过程,我们始终积极配合开发商,按开发商通知我们的时间点办结相关手续,所以,实在想不出自己哪里违章。而且我们于9月初已交纳该房屋采暖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还请政府有关部门能帮我们协调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