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工作年限的认定问题
本人是2016年7月进入滨海新区事业编的老师。现遇到问题,请领导帮助解决。 2015年7月1日进入上海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但在2016年四月,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被转移到了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此公司与我们签订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并承诺继承工龄和其他一切权利。2016年7月10日本人从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天津分公司离职,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完成转正定级,向滨海新区教体委报道。 现遇问题,在最近的滨海新区人社局工作年限认定中,不认可工作满一年。但本人确实是在此单位工作了整整一年。请领导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帮忙,灵活处理特殊情况,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