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耿** 提问时间:2016-09-21

标题:2016年06月28日投诉件,三个月无人回复

2016年06月28日,反映本人取得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证书至今滞留天津人才考评中心,无法领取的问题。单号3455877335。至今三个月,无人联系本人,严重渎职,望本着我党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及时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9-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共同出台的《关于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35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济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所以,证书申领请您咨询上述有关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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