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业主准备办理入住,但是天房物业交不出房屋钥匙,且要求业主必须补交之前两年物业费才能办理入住
我是卓越浅水湾2号楼1715业主,我有此房屋的产权证,昨天2016年9月20日,我准备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来到物业公司处,所属的天房物业称没有房屋钥匙,并要求补齐自2015-01-01至2016-12-31共计24个月的物业费5400余元,我质疑为什么没有房屋钥匙,物业公司强硬的回答就是没有,不知道钥匙在哪里,物业费必须交齐24个月的,否则不予办理,不能办入住意味着购水卡、购电卡、门卡、电梯卡都没有,物业服务我并没有享受到,如果交了24个月的,只能享受3个月的物业服务,这完全没有道理,但是物业公司蛮横无理的说就是这个规定,我找到天房物业的服务热线,找到相关人士说明此问题,她只是说去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随后答复,之后只收到卓越浅水湾物业公司打来的电话,告诉我,无论去哪里反映都没关系,但是结果都一样,都是要交24个月的物业费才能办理入住,这24个月,包含过去的21个月,我完全没有享受到任何物业服务,未来的3个月,如果办理了会有服务,但也只是3个月,3个月的服务收24个月的费用,这完全不合逻辑,现在我无所适从,请相关部门严查并解决此问题,我只同意交2016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的物业费,不同意补交之前的21个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