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天津户籍且在津上保险,公司外派到其他省市工作,在外派期间怀孕,已经回津立本,但由于工作方面的原因,近几个月还需要继续在外地工作。此期间的产前检查需在外地医院查,产生的相关检查费用,是否可以回津后走生育保险报销。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异地生育报销的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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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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