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站位置,属于原荔雅花园小区地上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小区物业私自以租赁和转让方式给荔隆广场商业建设垃圾站,严重破坏了小区环境,影响业主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制止,为我们老百姓解决协调好此事。感谢政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杨村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综合执法大队已责成执法人员多次到达现场阻止其施工,并寻找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取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杨村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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