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9-19

标题:武清区宇傲禄侨公司大孟庄厂拖欠我去年9月份分工资

我于15年9月份从该厂离职,现还拖欠我去年9月份的工资,这怎么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经与您本人核实,目前工资已发放。如您仍有疑问,可随时与武清区人力社保局监察科联系,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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