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9-18

标题:河西海河大观9、10号公寓楼可以落户吗?

尊敬的领导:

我们为了解决孩子入学问题,想准备购买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处海河大观公寓楼,开发商承诺说交房时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并出具了相关部门出具的函的影印件,请问这是真的吗?会不会等到交房时告诉我们不可以办理?急盼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9-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进行核查。依据本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购买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9号楼、10号楼(底商除外)的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经民警调查核实确已实际入住的,方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登记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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