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在武清英伦假日购买一处房子,合同上2015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不知什么原因延期交房,开发商电话通知2016年9月26日交房并告知不予任何赔偿且无任何说法,我们现在在外租房住,涉及到房租谁给,按合同规定总房款银行贷款利息赔付业主,赔偿款谁给?恳请政府部门与协调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您与开发企业签署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包括了延期交房的相关处理措施,请您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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