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9-13

标题:关于新生儿落户的问题

您好,我想问下我家孩子跟着我的户口落户在了娘家,但是在上户口时,村委会给了份协议,凡是嫁出去的闺女,招进来的女婿,这些人的子女,亲属,不享受村里的任何政策,包括土地等。请问村委会可以做吗?如果要是拆迁,占地,是不是孩子真的不享受政策。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农村新生儿落户需遵照村民自治法章程,您可直接到您所在镇街咨询。或写明镇街名称,重新提交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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