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9-12

标题:水晶城小区非法养犬扰乱居民生活

您好,我已经是第二次在这里反应河西区水晶城揽星园20号楼104室非法养犬的问题,第一次反应后有尖山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和我联系过,但是好景不长,大型犬被移走了几天,又回来了,后来几次和工作人员联系,都是联系过了好几天后面又开始每天狂吠,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在这里我有几点疑问,养犬的人有没有办理养犬证,这样的大型犬不是不能饲养吗?更何况这家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局面的正常生活!请有关部门尽快及时有效的处理该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9-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河西分局进行核查。分局治安支队会同土城派出所经实地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水晶城揽星园20号楼104单元周女士解释家中大型犬系儿子饲养,因儿子经常出差,有时将犬只临时寄养该处,同时犬只因不熟悉周边环境,一有动静就叫,造成扰民情况。民警向其讲明天津市犬只管理有关规定,告知该区域不准饲养大型犬,责令限期将犬只自行处理,否则将依法予以收缴。该住户表示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尽快将犬只送回儿子家。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犬只扰民问题,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示社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并对违章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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