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私自拆除承重墙,给其它业主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我们是杨村镇和平里小区增4号楼的30多位业主。我们曾多次向政府反映我们小区2号楼301室业主李凤祥(已故)其女儿在装修时擅自拆除承重墙一事。区政府曾两次答复我们。但至今根本没有解决问题。装修照常进行,承重墙仍然没有恢复原状。我们现在居住的楼房可是楼板房呀!我们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还安全吗?我们要求其恢复原状过分吗?我们再次强烈要求区政府采取强硬措施。责成职能部门认真的处理此事。给我们本楼的居民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楼房座落位置:和平里北门对面,土地局公寓东楼2门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