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9-12

标题:产假时间咨询

您好: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我爱人户口都在武清,今年6月我爱人在武清中医院产下婴儿,为剖腹产,经此网站咨询并检索相关剖腹产产假咨询内容,得知,天津卫计委曾给出的回复为,产假时间为128天+15天,共143天。回复时间为2016.6.21,为现行法规,见附件截图。

但是我爱人单位人力反馈的信息为据武清区劳动局给的答复为此种情况,即剖腹产的产假为128天,没有另外的15天。

现在的问题是请武清劳动局确认我爱人的产假时间,是否为128天+15天,如果不是请给出相关法规条款。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已与您电话联系详细解释了相关劳动政策。如您仍有疑问,可随时与武清区人力社保局监察科联系,电话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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