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9-06

标题:档案问题

我读初中一年级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填写入团申请书时,由于年龄小不慎将姓名中的名字用字,初生日期两项内容填写错误,现在教育局拿此材料作为退休依据,请问领导这样的材料能作为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依据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教育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对于您反映的出生日期问题,早在2006年中组部就下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通知”中要求“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是指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

如有其他咨询请致电8217109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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