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房** 提问时间:2016-09-02

标题:关于开发商出售地下车位的问题

武清城投在熙和园出售的车位没有产权,并且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是租赁协议,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二、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对照这一条,如果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也就是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超20年后无效, 问题是20年后如何处理,只是口头上说明,不合法。

请相关部门给出解释:为何车位花了13.8万,是租了20年。为何不能是正常交易,没有产权的车位,武清城投出售或者租赁肯定不合法。而且,租赁协议是跟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公司随时可以更换甚至破产,这个租赁协议完全无效。

车位(库)是否可销售的惟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请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城投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房**提出的地下车位产权问题,由于熙和园地下车位的面积未列入公摊面积,所以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对于房**提出的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问题,熙和园人防工程属于异地建设方式,已按国家规定缴纳异地人防工程建设费,不存在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

对于房**提出的租赁20年后如何处理问题,在《熙和园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合同》中已明确业主有偿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20年,自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算,期满后该处房屋至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期间,业主对上述车位享有无偿使用权。但维护管理服务费需按合同约定交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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