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香槟城(观湖花园)买房子交电商费
武清区房价飞涨香槟城(观湖花园)开发商卖房同时号称优惠政策,交1万5抵3万、交五万抵十万,不过按道理这个钱既然是“抵”就是优惠政策,同时这个钱应该算是购房款项,可是开发商购房大票上并没有显示该笔金额款项,只是给业主开具了电商费(或其他各种由头)的收据,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是否属于欺诈业主?该笔电商费政府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业主?这种做法是否违规、可有人管? 同时还有些开发商售排卡!不通过中介就买不到房!请问这种现象是否合法? 如不合法政府以后会如何规范?对于购房者已经花了的电商费、排卡费等相关费用怎么办?政府有没有明文规定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