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均过世,留下原址老房子一处,由于儿女较多,在去世前虽口头有意愿,将房产给一子,但是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乡政府在对老房子由于战备地道问题给予补偿时,说没有过户,补偿费一直拖着不发给我们任何一个子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南蔡村镇政府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经与村干部了解,关于该房产和补偿协议,只要兄弟姐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找村干部或镇里领取补偿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南蔡村镇政府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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