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林** 提问时间:2016-08-27

标题:社保问题

请问明年的新政策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调整。对于在职职工当年发生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未超过1500元、退休人员未超过2500元的,次年住院就医时,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取消。门特病患者算不算这2500中呢?如果门诊没超过2500门特超过了还会降低住院起付标准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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