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8-26

标题:拆私除自承重墙的问题

我们是杨村镇和平里小区增4号楼30多户的业主。(现在的土地局东楼)我们于8月15日反映关于本栋楼2门301室业主李凤祥(已故)其女儿在装修房时擅自拆除承重墙一事。区政府于8月24日给予了答复。答复的太可笑了。我们反映的是和平里小区增4号楼2门301室。答复的却是22号楼3门202室。可见你们对待我们的投诉何等的重视。真是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我们对区政府的答复非常不满意。我们反映的事情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我们请求政府认真对待我们的投诉。满足我们并不过分的要求。将其拆除的承重墙恢复原状。给我们百姓一个安全的居住楼房。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9-0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我局已对拆改业主进行约谈,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拆改部位恢复原状并采取加固措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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