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法罗力公司及其代理商:天津四通伟业电器销售中心
因为在天津国美购买的法罗力热水器保修期内内胆漏水,经协商予换新机作为保修处理。被投诉方以原有机型没有货为由,要求将目前PSB-40的机器换为PSI-40,并我需要补齐差价350元(本人有与客服的电话录音证明)。
2006年8月23日上午更换机器后,发现新机器的型号其实竟然是ES-40A(有机器上的标示和收据上的记录为证)。经在其公司在淘宝网的官方网站查证ES-40A的费用是499元。而我原有机器的购买价格是699元(有发票)。
因此被投诉方是以新机型比原剂型贵为理由收取我的费用350元,却给我安装了比原机型更便宜的机器,而且更为恶劣的是这个机器不是协商确定的机器型号。这是明目张胆的诈骗!
目前被投诉方仅仅认可返还我所缴纳的350元和48元零件费。
但我主张的我原机器比现机器高的费用即699-499=200,被投诉方不认可。他们主张的差价我认可了,我主张他们不认可的行为我不能接受。
与对方沟通,对方不断推诿(多次电话沟通的录音为证),因此我现在再追加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给我增加赔偿,给欺诈者以惩戒。并强烈建议给欺诈和推诿行为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