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8-21

标题:质量不合格为什么不能退货?

本人3月份交费在“生活家家居”装修一套房屋,含部分家具,其中包括一台沙发,价值6195元,管理费和税金另加。7月份还在装修的过程中,地板还没装,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沙发送进了屋子(公司有本人的房屋钥匙)。本人并没有确认签收(合同上已经注明送货时本人确认签收)。是在到达房屋后发现了沙发,不但与之前订购的样品不符,而且沙发包装简陋,只有一层塑料薄膜,最关键是沙发有多处磕碰掉漆损坏。本人发现后立刻多次与公司联系,就质量不合格产品要求退货,但公司对此事始终置之不理,最后回应是“你去告我吧!”态度极其恶劣,极其不负责任。这是严重的欺诈行为!严重的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在的诉求就是要求其公司对质量不合格的沙发负责任,要求其对此沙发退货。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8-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至和平区市场监管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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