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8-20

标题:对社保缴纳转出的建议

你好,我想对社保的缴纳转移流程提建议。我14年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单位不肯给我转移社保造成我找工作受阻,被别有用心的人攻击。直到官司打完,法院强制执行才给我社保转移,我理解现在社保存量不足,希望以后再有我这样类似的事情发生时,能双向缴纳社保,就是想交的单位同时都可以缴纳社保,分单位计算应纳税额。既能提高社保存量,又不损害劳动人民的利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转给相关部门作为今后制定政策的参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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