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6-08-18

标题:关于社会保险接转问题

尊敬的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时间了解我们的困惑。

我朋友原在滨海新区一企业工作,参加了社保,因单位经营不善,连续一年不能正常支付薪酬,不得已离职,现新单位在东丽区某企业,但由于原单位已拖欠社保数月,社保关系无法转出,新单位也无法接续,对劳动者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经与原单位多次协商,对方无法做出补交拖欠社保的承诺。

我们觉得,如果原单位持续不能足额缴纳社保甚至破产倒闭,劳动者岂不是蒙受严重损失?假如这种损失由劳动者承担,好像于理不合,并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作为守法公民,我们深信,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法是保护劳动者利益的。

因此,在此向领导求助,希望能解决我朋友的问题,以及可能出现在其他劳动者身上的同类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8-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告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应到区县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