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8-15

标题:购买商品房遇到麻烦

我弟弟于2016-5-20日在北辰区双街镇半湾半岛购买商品房一套,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交齐首付款和契税、维修基金。在办理贷款时银行发现我弟弟以前有过贷款逾期,不给我弟弟办理贷款。这时售楼处建议我弟弟做个更名把房子转到我母亲名下,用我母亲的名义贷款。我们家人商量过后也同意把房子转到我母亲名下,在七月初我母亲来到售楼处办理了更名,然后重新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和相关的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是这么一折腾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这段时期天津的房价飞速上涨,在七月中旬时售楼处告知我们房子不卖了,因为融创总部令不允许更名了,我们的各项合同和首付款到交齐的情况下融创就凭一句“总部不允许更名”就这么违约了,就这么一直拖到现在让我们退房,还有没有天理了?希望有政府为我们小老百姓做主,我们是一点招也没有了,小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就不卖给我们,无视签过的合同,我们交的30多万的首付款在他那里压了3个多月。现在房价这么涨,让我们到哪里还能买到合适的房子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8-1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登记,并分拨至北辰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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