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 我所属单位工作方式为“隔日勤”(上12小时,休36小时),对于节假日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 正常班计算方式为 工资基数/21.75/8*3 (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 是否隔日勤计算方式应为 工资基数/15/8*3 (每月工作15日) 再次感谢!盼复!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
我所属单位工作方式为“隔日勤”(上12小时,休36小时),对于节假日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
正常班计算方式为 工资基数/21.75/8*3 (每月平均工作21.75日)
是否隔日勤计算方式应为 工资基数/15/8*3 (每月工作15日)
再次感谢!盼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加班基数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加班基数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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